12月30日,中证协发布《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》及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》的通知,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边界。各证券公司应当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责任,做好风险防范工作,避免证券公司与子公司、各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,并切实承担对子公司风险控制及风险处置的应有责任。 凤凰财经讯 12月30日,中证协发布《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》及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》的通知,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边界。一类业务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子公司经营,相关子公司应当专业运营,不得兼营。证券公司各类子公司均不得开展非金融业务,原则上不得下设二级子公司。各证券公司应当在两部规范规定的过渡期内,按照关联公司之间禁止同业竞争的原则和两部规范的相关规定,对现存的一类业务有多个子公司经营的情况,通过拆分、合并等方式进行规范,并稳妥地做好客户安置等工作。各证券公司应当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责任,做好风险防范工作,避免证券公司与子公司、各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,并切实承担对子公司风险控制及风险处置的应有责任。 另外,中证协修订《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》等四项自律规则的通知,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意识,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,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中证协:各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各类子公司的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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